• 关于对驻津办事处进行2013年度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2-24
  • 关于对驻津办事处进行2013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驻津办事处: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外地驻津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5〕94号)文件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就外省市驻津办事处2013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年检地点
        市合作交流办联络服务处(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220房间)。
        三、年检范围
        2013年6月30日(含)前登记注册的外省市驻津办事处,2013年6月30日之后登记注册的外省市驻津办事处免于年检。
        四、需提交材料
        1、办事处登记证(正、副本);
        2、《外地驻津办事处年检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办事处公章。表格请到天津经济合作网(www.jnkjzs.com)首页左侧下载;
        3、2013年工作总结一份(已交过的除外)。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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