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津冀签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作协议
  • 发布时间:2017-01-22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 日前,京津冀三地人力社保部门共同签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作协议》,为京津冀三地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提供更大便利,促进三地人才交流合作,加快推进京津冀人才协同发展。协议规定。“十三五”期间,三地将在四个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一是互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京津冀三地专业技术人员在区域内人才流动中,三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时具有同等效力。二是加强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合作。在京津冀三地组织举办的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中,合作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三是共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研究推进京津冀三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京津冀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优势互补,持续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水平。四是成立京津冀继续教育培训联盟。京津冀三地在继续教育领域合作开展调研考察、政策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发公需课程,开展培训者培训,推动京津冀继续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为保障协议有效落实,京津冀三地人力社保部门将建立协调小组,定期通报情况,交流合作事宜,规划合作方向和重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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