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
  • 发布时间:2015-03-31
  •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本着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统一开放、共赢发展的原则,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
    一、深度合作联动发展,推动资源要素自由流动
    1、推进区域金融一体化建设共同支持开展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为两地重点合作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广泛金融支持。推动科技金融合作,加大津冀区域内引导资金、风险投资等合作力度,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共同推动在区域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投资与贸易便利化、探索建设统一征信体系、实现金融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合作与交流,推动建立区域金融风险排查联动机制、协同处置机制和风险指标预警体系,探索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区域协作模式,共同防范金融风险,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2、推进科技创新一体化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科技条件资源等创新要素按市场规律在区域内实现优化配置和自由流动。加强两地技术市场交流合作,立足双方各自的区域优势和产业布局,更好发挥技术市场在促进要素资源一体化进程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共同搞好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汇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推动网络方式的互联互通。鼓励两地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区域内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测试检测、技术转移等相关服务,实现互联互通。建立科技示范应用项目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确定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的示范工程。
    3、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深化人力资源市场合作,建立定期交流沟通机制,为两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提供信息交流渠道。研究建立两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互认机制,实现专业技术职称互通互认。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共享高端人才资源。加强津冀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交流合作。建立就业协作机制,共同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推进劳动力供求信息共享,引导合理流动。
    4、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建设。建立旅游合作协调机制,研究旅游合作重大问题。加强两地旅游规划的紧密衔接,推进旅游市场互动,挖掘长城文化、红色文化、滨海休闲文化、民俗美食文化等主题内涵,相互宣传,联合推广,共同打造津冀区域旅游品牌。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推动旅游标准化建设。开展旅游联合执法,建立两省市旅游质监协作机制,在联合处理投诉、联合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方面实行执法互动,构造服务标准一体化,行政处罚标准一体化的监管体系。建立津冀旅游应急处置机制,共同制定旅游应急预案。
    二、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建设统一开放的商贸流通体系
    5、推动口岸一体化建设。天津口岸加大服务河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力度,完善服务河北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津冀口岸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一体化通关、通检业务、联络协调机制。天津支持河北做大做强内陆无水港。支持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强港口规划、市场开发、费率机制、信息沟通等方面交流,支持双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加强对环渤海及其他区域新的码头及物流项目的投资建设力度。双方口岸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支持,加快落实便捷通关通检政策。共同争取国家授予津冀重点口岸落地签证权和72小时过境免签证政策。
    6、加强开放型经济合作。发挥两省市各自享有的先行先试等制度创新优势,研究推动政策延伸互享机制,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区域开放发展整体优势。加强信息交流,构建会展合作平台,借助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津洽会)、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廊洽会)等载体,整合两地会展资源,相互支持、错位发展,共同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加强服务贸易规划、促进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携手开拓境外服务外包市场。共同推进两省市企业加快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7、建设统一开放的商贸流通市场。双方加强商贸流通发展规划的衔接。鼓励两地零售业相互延伸、融合发展。发挥津冀市场窗口优势,相互支持对方商贸企业在两省市进行展示、交易,拓展市场空间。发挥河北丰富的资源优势和天津的物流资源优势,深化农产品流通市场合作,推动两地“农超对接”,为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市场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建设区域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津冀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开展物流标准化区域合作试点,共同提高商品物流配送效率。探索建立两市重要商品供应应急协调机制,相互支持联手稳定市场。
    8、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津冀两地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交流信息,共同推进工作。建立举报投诉优先处理和合作处理机制,对涉及津冀两地注册企业的举报投诉件进行优先处理,及时交换需合作协调解决的举报投诉件,采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保证进入对方市场农副产品优质安全。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协调,开展跨地域执法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开展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
    三、创新机制共建共享,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9、推进教育合作。加强两地高等教育教学科研资源共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建、基础教育优质数字化资源互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建立教育发展规划相互联动、教师互访互聘、学生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协商机制。立足产业布局调整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需要,建立两地紧密联系、互为支撑的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机制。共建河北工业大学,支持河北工业大学享有教育部驻津高校同等待遇。
    10、深化医疗合作。做好津冀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技术、人才、管理和学术交流,共同提升医疗水平。研究建立医院合作机制和疑难重症会诊、双向转诊机制,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开展执业医师一体化注册管理。加强采供血合作,保障两地血液安全、有效、按需供应。推动两地血液质量体系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标准化。成立津冀血液应急联动保障组织,建立血液调剂制度和应急联动保障网络,建立跨省市血液调剂应急演练机制。
    11、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合作和疾病防控合作水平。强化区域间卫生应急合作,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区域卫生应急合作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协调联动、资源共享、培训演练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联合应对跨区域突发事件。提高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水平,在共建疾病防控一体化合作平台、完善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防病、应急和公共卫生信息能力建设等方面协同发展。
    12、促进社会保障服务一体化。完善两地社保信息系统,规范统一业务流程,实现两地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增加社会保险待遇代发机构,拓展社会保险社会化发放范围。实现两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按照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享受待遇。积极推进津冀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相互提供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信息核对及协查等服务。
    13加强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共同建立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协作配合、突发事件协同应对、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应急预案联合编制、应急力量联训联练、应急资源合作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提高协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切实维护津冀地区社会安全稳定。
    14、推动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借助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建设经验,逐步推动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中心片区等条件成熟地区城镇化建设。在北戴河新区薛家营城镇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坚持地方主导、相互支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秦皇岛市、东丽区双方领导联席会制度,扎实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加强石家庄市与天津市东丽区的协商合作,支持石家庄市正定县制定新市镇总体发展规划,共同推进正定县南牛新市镇项目建设。
    15、促进市场环境一体化。共同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破除地方保护,清理和废除不适应市场资源配置要求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自由、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企业共享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工作标准和工作规则,规范评审及检验工作的办理流程和评审尺度,鼓励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大力推动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工作的区域联动和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检测结果互认。开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交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定期联合披露质量失信信息,统一信用约束措施,推动区域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四、健全长效沟通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
    16、成立推动市场一体化进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两省市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两省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要素市场、商贸流通和公共服务3个专项工作组。天津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总体牵头部门。
    17、建立各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人才保障机制。由两省市相关对口部门定期轮流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双方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口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培养,建立人才互派、挂职、交流及培训机制。
    本协议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一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一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 扫二维码,了解更多资讯
  •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