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框架协议
  • 发布时间:2015-03-31
  •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北京创新创业资源密集和天津产业基础雄厚的优势,实现京津两地创新资源、空间资源和政策资源互补共享,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推进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以下简称滨海中关村园)建设合作达成共识,特制定本协议。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创新引领、突出特色,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在天津滨海新区规划、选取适当区域,共建滨海中关村园。双方围绕创新协作、产业对接和服务促进,吸引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整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等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形成叠加效应,构建跨区域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将滨海中关村园建设成为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产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一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园区。
    二、合作内容
    (一)规划建设
    在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前提下,为便于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聚集,在滨海高新区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区域,规划建设滨海中关村园。合理配置产业及服务配套用地,按照起步区、发展区进行整体规划、分阶段建设。
    (二)合作模式
    两市政府支持双方企业共同承担滨海中关村园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产业规划、低碳绿色规划、空间规划、投入产出规划和开发模式规划五位一体规划,全面指导项目有序良性可持续的开发运作。
    (三)产业对接
    结合两地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探索两地跨区域打造和完善产业链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两地比较优势,实现产业互补发展和功能合理布局。共同支持滨海中关村园面向全球吸引高端人才、团队,积极承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建设高水平的研发转化基地。
    (四)优化环境
    以产业链为纽带,以企业合作需求为出发点,在滨海中关村园聚集一批高端研发机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一批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持滨海中关村园企业在中关村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在京的科技服务资源在滨海中关村园投资或业务延伸,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五)政策保障
    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先行先试政策交叉覆盖。在高端人才吸引聚集、金融创新、国际化发展等方面,联合向国家提出体制机制改革及政策创新建议。
    三、合作机制
    (一)建立双方市级层面合作协调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由两市分管市领导任组长,两市相关部门作为小组成员,共同研究推进滨海中关村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中关村管委会和滨海高新区管委会。
    (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合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双方合作的阶段性目标,协调、处理合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本协议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一四年八月六日       一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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