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合作交流办关于下发2017年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2-10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
  • 津合发〔2017〕5号
    市合作交流办关于下发2017年国内招商引资
    工作目标的通知
    各区合作交流办:
    根据市人民政府对2017年全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的要求,在各单位报送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现将确定的《2017年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目标
    2017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7年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目标
    部 门2 0 1 7年 工 作 目 标
    下达增幅
    总计50,020,00010.26%
    一、滨海新区12,600,00012.30%
    二、中心城区8,700,0009.27%
    1、和平区1,540,000
    2、河东区1,540,000
    3、河西区1,540,000
    4、南开区1,540,000
    5、河北区1,540,000
    6、红桥区1,000,000
    三、其他区县28,720,0009.69%
    1、东丽区3,760,000
    2、西青区3,760,000
    3、津南区3,760,000
    4、北辰区3,760,000
    5、武清区3,760,000
    6、宝坻区3,760,000
    7、宁河县2,080,000
    8、静海县1,650,000
    9、蓟 县2,430,000
     

    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秘书处           2017年1月18日印发




    链接:关于《市合作交流办关于印发2017年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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