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合投诉强化企业服务营造投资环境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2-15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

  • 津合投诉〔2017〕13号

    市合作交流办关于印发强化企业服务

    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和发展环境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双万双服”活动动员部署会和鸿忠、东峰同志的讲话精神,优化我市对外开放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地企业来津投资发展,帮助已经落户的外地企业坚定投资信心,加快投资进度、实现更好发展,市合作交流办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和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和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

    2017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

    和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津考察工作时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意见》,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为外地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市合作交流办提出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和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

    一、强化制度建设,优化投资环境

    (一)建立服务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把招商引资和服务外地投资企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用制度促进各区域、各部门形成“人人心系招商引资,处处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各区及市有关部门副局级以上领导要分别联系1个规模以上外地投资企业,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抓紧解决。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领导与外地投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现场答复、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

    (三)建立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制度。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对各区招商引资地方性政策实行备案制,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加强对各区政府履行承诺和签订各类协议的监督,对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的行为经企业举报、调查核实等程序后予以曝光。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监督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合理补偿。市合作交流办推动政府招商引资诚信数据库建设,对信用等级高、履行承诺好的区域优先介绍高端、优质项目。

    (四)完善驻津机构联络服务制度。加强驻津机构走访调研,了解动态情况,征询意见建议,协调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定期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宣讲政策和文件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听取意见建议;建立联络服务平台,收集驻津机构相关信息,加强微信、网络、平面媒体等信息网络建设,作为宣传我市投资环境的重要阵地;加强驻津机构自身建设,组织驻津机构开展互学互访,开展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引导商会建立社会组织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诚信自律体系,促进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指导商会搭建会员企业服务平台,在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权益、开展企业培训和转型升级、加强信息交流、应对贸易纠纷、制定行业规范标准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强化投诉协调机制,营造亲商重商氛围

    (一)完善企业困难问题承接机制。规范外地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流程,全面了解企业诉求,站在谋发展的高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拓宽企业投诉受理渠道,在原有电话、信函、网络和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增设移动投诉功能,最大限度方便企业投诉;加强投诉协调服务网络建设,各区和相关部门、服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投诉协调和企业服务的分管领导、职能处室和责任人,确保组织、人员、工作三到位,形成部门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贯通、纵横相连的服务网络;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明确工作时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对事实清楚、责任部门明确问题的办复效率。

    (二)建立重大疑难问题协调机制。对情况复杂、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牵扯面广、久拖不决的外地投资企业投诉问题,由市合作交流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区政府及企业进行专题研究,形成解决建议后报市政府审定。各区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长期、多次反映的困难、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三)健全重点难点工作督办机制。市外地投资企业投诉中心要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作、市领导交办问题的跟踪督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答复时限,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督查指导;定期对各区、有关部门帮扶企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推动协调,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进度汇总、情况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

       (四)建立帮扶企业效果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帮扶外地投资企业效果评价体系,根据企业投诉问题和解决困难情况综合评价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帮扶工作,对主动担当担责、帮扶企业工作效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五)强化对懒政怠政人员问责机制。建立与市督查、监察和组织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将帮扶外地投资企业评价结果和协调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进一步强化“8890”市政府便民专线监督考核制度和行风政风效能检查。对于政府窗口部门服务人员态度不好、意识不强等问题,由市监察局纠风办明察暗访,并将监督考核结果予以公示,督促改进。

    三、强化重点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一)组织实施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继续将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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