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表彰天津市2016年度合作交流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17-03-01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

  • 津合综〔2017〕17号  

    市合作交流办关于表彰天津市2016年度合作交流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区合作交流主管部门、各驻外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16年,全市合作交流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改革攻坚、开放带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京津冀产业协同取得新进展,国内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区域务实合作迈出新步伐,对口支援再上新台阶,合作交流网络得到新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新提升,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推动合作交流工作再上新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等27家双向服务先进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大型会展论坛活动办公室活动组织处等16家区域合作先进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四处等12家对口支援先进单位和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等4家投诉协调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201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的重要一年。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建新功。希望全市合作交流系统各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合作交流之为助推天津之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天津市2016年度合作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7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2016年度合作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双向服务先进单位(27家)

    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吉林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山西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甘肃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德州市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天津市福建商会

    天津市温州商会

    天津市宁波商会

    天津市山西商会

    天津市辽宁商会

    天津市安徽商会

    天津市广东商会

    天津市江苏商会

    天津市山东商会

    天津市上海商会

    天津市湖南商会

    天津市黑龙江商会

    天津市四川商会

    天津市重庆商会

    海南省天津商会

    新疆天津企业联合会

    安徽省天津商会

    深圳市天津商会

    二、区域合作先进单位(16家)

    天津市人民政府大型会展论坛活动办公室活动组织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处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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